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是中央的多少号文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还有吗
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制定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规定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产品的范围: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
国家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其中电视机补贴上限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补贴上限为300元/台,洗衣机补贴上限为250元/台,空调补贴上限为350元/台,电脑补贴上限为400元/台。
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全文
法律分析:“家电下乡”工作推广到全国,最终于2013 年1 月末按计划退出,期间可分为四个阶段。政策通过直接补贴的方式给予购买者销售价格13%的资金补贴,涉及10 个家电品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约40家生产厂商。2)以旧换新:以旧换新政策于2009 年6 月1 日至2010 年5月31 日,在9 省市开始试点,之后推广到全国,于2011 年12 月31 日结束,可分为两个阶段。补贴金额为新家电售价的10%,采用间接补贴,售价直接减免补贴金额、企业领取补贴的方式。除此之外还包括运费补贴和拆解处理补贴。共涉及5 个家电品类,各省通过招标方式选择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3)节能惠民:节能惠民政策于2009 年5 月21 日开始,至2013年5 月31 日终止。政策实施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面向10 类高能效家电进行补贴;第二阶段面向5 类家电进行补贴推广。采取间接补贴方式,对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第十九条 从事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并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对在拆解和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不得设计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在电器电子等产品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由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生态环境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设计产品包装物应当执行产品包装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家电以旧换新旧家电能折多少钱?
自2009年6月1日起,国家在北京、天津等9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加快产业发展,经批准,自2010年6月1日起,结合各地区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等条件,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全国 。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实行家电以旧换新的品种
根据试点及调查了解的情况,继续对消费者使用频率较高、市场更新换代较快的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家电实行以旧换新。今后可以根据消费需求情况,对家电以旧换新品种进行适当补充和调整,具体由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家电以旧换新任务的企业
承担家电以旧换新任务的企业包括家电销售企业、家电回收企业和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家电销售企业、家电回收企业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招标方式确定,招标结果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中标企业名单和****。家电拆解处理企业由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筛选,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备案。家电拆解处理企业要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原则上西部地区省份各选择1-2家,其他地区省份各选择2-3家。确定承担家电以旧换新任务企业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分别制定。
三、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范围、时间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山东、青岛、广东、深圳在2010年5月31日试点期满后继续实施。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厦门、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从2010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内蒙古、广西、海南、云南、西藏、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抓紧时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具备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等基本条件并经有关部门复核后启动实施。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截止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要做好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的从2011年起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衔接工作。
四、财政补贴政策
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包括家电补贴、运费补贴及拆解处理补贴,补贴对象及标准如下:
(一)家电补贴。凡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地区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当地户口的个人,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可享受家电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设最高补贴限额。
(二)运费补贴。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家电拆解处理企业的,可享受运费补贴。运费补贴根据回收旧家电类型、规格、运输距离分类分档实行定额补贴。
(三)拆解处理补贴。指定的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收旧家电拆解处理的,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
三项补贴的具体标准和拨付程序另行规定。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其中,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青海玉树地震重灾县,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中央财政负担的补贴资金采取事先预拨、事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选择好家电以旧换新承担企业。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家电销售企业和家电回收企业。要加强监督,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督促指导中标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要加快完善家电回收、拆解处理利用体系。拆解处理能力不足的地区,要挖掘现有企业潜力,并研究适当增加家电拆解处理企业。
(二)严格补贴资金监管。要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拆解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采取巡查、抽查、暗访等多种措施,防止旧家电回流、倒卖换回的旧家电和以旧换新凭证等违规行为,确保中标回收企业将回收的旧家电全部销售给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确保指定的家电拆解处理企业按环保要求对旧家电全部予以拆解处理。对经核查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采取收回财政补贴资金、扣除企业违约保证金、取消中标企业和指定企业资格、公开曝光等措施严肃处理。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商务、财政、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真正把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完善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保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进行。要合理制定旧家电回收价格,调动回收和拆解处理企业的积极性。要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加强资金拨付管理,确保及时兑付。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认真受理各类投诉。各地要密切跟踪了解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执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提出政策建议。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广泛宣传家电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10-06-03 10:45 文章来源:商贸服务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下面是福建省的以旧换新政策文件(各省应该是一样)
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的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的通告
闽家电以旧换新办[2010]02号
根据《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规定,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参考旧家电拆解后的资源残值和回收企业、拆解企业成本,制定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的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见附表),并予以公布。
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的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表
品种 规 格 回收指导价格(元)
电视机 显像管(CRT)9吋至14吋及黑白电视 3
14吋以上(含14吋),21吋以下 10
21吋以上(含21吋),29吋以下 20
29吋以上(含29吋) 30
液晶、等离子 8
背投 20
冰箱 (冰柜) 车载冰箱及电子制冷冰箱 5
容积220升以下 30
容积220升以上(含220升) 40
洗衣机 洗衣量3公斤以下 5
洗衣量3—5公斤(含3公斤) 20
洗衣量5公斤以上(含5公斤) 30
空调 窗式 60
挂壁式 100
柜式3匹以下 200
柜式3—5匹(含3匹) 300
柜式5匹以上(含5匹) 700
电脑 台式机(含显示器) 30
笔记本 10
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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