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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维修合同-冰箱维修收据

冰箱维修合同-冰箱维修收据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7天包退、15天包换、同一故障在三包内维修2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话、可以退换机。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退货、更换、维修”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法律依据: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模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租房电器坏了该谁修啊

法律分析:出租房里的冰箱坏了,如果是租房者弄坏的,租房者负责维修,如果是自然损坏或本身是坏的,是房东来负责维修的。 有关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请教一下,冰箱压缩机保修几年?整个的保修怎么算啊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的房,冰箱坏了,维修费用该谁出?

冰箱压缩机的保修期限为3年,而整机的保修期限为1年。保修期限均为自购机当天其计算,至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准。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附件中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家用电冰箱的整机三包政策有效期为1年,而主要部件(压缩机、风扇电机、温控器、蒸发器,电磁阀、过滤器、冷凝器、毛细管)的三包政策有效期为3年。

其次,按照家电维修新三包法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方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13条的规定退货。

扩展资料

关于冰箱的保修注意事项:

1、包修不同于保修:家用电器包修期是指三包商品的三包有效期。在三包有效期内,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维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而“保修期”只是保证修理,是指非三包商品的保修期或者三包商品除去第一年以后的“保修期”。在这个期限内,维修需消费者支付一定的材料费。

2、延保不等于延包:延保是延长合同管理方的保修约定,保修服务根据“延保”合同的管理方确定。但是,延保的服务期限和保修范围相对于延包是有所不同,不同的延保产品有所差异,一般比三包的保障范围要广,或者是不在三包范围内的保修责任。

人民网-冰箱一年内修六次能否退货?三包有效期内可以

家电产品质量三包规定

这个我最有发言权,上个月某天租客突然给我发微信,说冰箱制冷效果不好了,也不会调温度,在微信视频聊天中告诉她怎么怎么操作,调整好温度后我感觉没事了就挂了微信电话。第二天又给我发信息说还是不好用,我给她海信售后服务电话,让她找师傅过来看看,师傅上门检查后发现压缩机有问题,如果修的话需要把冰箱拉走,维修费用大概五六百块钱,我这一合计不是太划算,这个冰箱是2012年结婚的时候买的,八九年的时间了,用起来感觉也很一般。我就告诉租客不修了,换新的,赶紧上京东看,第二天一早京东就送货上门了,不能耽误租客使用不是!?感觉这个东西没有必要分的那么清,两家人处的好了,怎么都好说,你说对么?

1、需要区分情况,如果是自然损耗,房东出钱维修或者换新的,因为在租房合同中应该是约定了房东提供冰箱,提供适格的居住条件是房东的合同义务。

2、如果是使用不当或者是外力损害导致冰箱损坏,则由租客自己负责维修。至于冰箱的损坏原因,去修的时候问一下修冰箱的师傅就可以。当然如果要诉讼的话,那还是要做司法鉴定。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作为一个出租房子多年的房东。我来说一下。

出租房屋,通常情况下,易损件比如灯泡,水龙头坏了由租客出费用更换。大件如冰箱电视洗衣机热水器等坏了,由房东出钱换。除非由明显证据是租客损坏的,才由租客承担。

我也不觉得这样做是房东人好,而是基于两种理由,一是因为这些大件,租客通常情况下只是使用,不太可能人为损坏,多因老化等原因而造成。你让租客承担,心里肯定不服,那么反而容易导致租客不爱惜你的房子东物品,人为破坏。二是这些大件的维修费用不低,你要租客出,租客很可能选择弃租,换一家,你最后还是得不偿失。

当然,原则是这样,但各人具体情况不一样,还得在大原则基础上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新的家电坏了,那不是老化吧,要不要租客出费用。这种情况下,一般家电都有售后,保修期内不用付费。

如果一个东西坏了,你出钱修好了,过一阵又坏了,那就要考虑原因了,到是是真的因为年限长了而自然损坏,还是租客使用不当而导致的呢,这时就要分析,也可以让租客分摊,这样才能避免道德风险,让租客使用中注意。

我租了这么多年房子,我也有房子出租了多年。这种头疼的事,经历过了不少。我把房东的设施弄坏了,也有租户把我提供的设备弄坏了。不局限于冰箱,室内室外的设施都有。我的做法,应该可以参考。

一个基本原则是:谁用谁收益,谁要承担维修义务和出维修费用

1 房间内的设施的损坏

房东提供的设备中, 房间内的设施的损坏,租使用者一般要出钱维修,恢复到房东交付时的状态即可

比如有次租户问我,如果我提供的电视坏了怎么办?我说,本来就是旧的,你要么修,要么买个二手差不多的过来,能正常用就可以了。有次,我们把房东提供的桌子弄坏了。打电话询问房东,房东说不要了,你扔了吧。我觉得房东让我再买个类似的,我也不会有意见,毕竟是我弄坏的。更不要提门锁坏了,灯坏了,我自己出钱出力修,因为是我在用,是我用坏的,当然要我出钱出力维护。

但也不是绝对的,有次租户刚搬进去没有两个月,空调坏了。因为空调用了6年多了,坏了也正常。让租户恢复原状恐怕也不现实,我就买了新空调,只让租户出了高空作业费100多,毕竟租户也用了空调两个月。

2 房间外设施的损坏

房东提供的设备中,有些是在房子的外面的,基本上是房东来维护

我租的房子,有一次电表坏了。房东二话没说,直接买一个安装上了。房间外的水管出了问题,也是房东自已解决。租我房子的,因小区要换燃气表,新表费、改装费用都是我出的。

房间外的设备,有些带有公共性质,有些是房子能否正常居住的基本条件,这种事与租户压根没有关系,基本上是房东要处理的事。

总的来说,如果设施坏了,使用者也要主动告诉房东,与房东商量,协商解决。 (至于换个普通灯泡、修个坏门锁之类的皮毛小事,就不要说了,自己动下手就完事了。)

上面所说的都是 基于情理的处理方式 。至于法理的处理方式,参考别人帖子中的做法。

现实当中不讲理的大有人在,走到法理那一步基本上都闹掰了。所以,大家租房子,这些可能出现的事,即便不能事事写在合同里,也要唠叨一遍。你在用这些细锁的事,与房东交谈,或与要租你房子的房客交谈,都可能试出来对方的基本态度,看一看是否基本讲理。那种一开始就言语犯浑,理不清的,最好拒绝合作。

这要看是刚入住就发现坏了 还是使用了一段时间才坏的

个人认为,如果是冰箱老化问题不是人为损坏应该是房东或者中介(中介租房一般会收取管理维修费),如果是租客人为原因损坏应该租客出维修费。

没经验

但我觉得自然损坏或和老化了

房东负责

及时和房东联系,沟通解决。

家电产品质量三包规定如下:

1、7日内性能故障可退换修;

2、15日内性能故障可换修;

3、90日内未修好可免费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4、修理超30日可免费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修理后产品应正常使用30日以上,停产后5年内提供零配件。

家电产品的维修服务:

1、维修服务类型:家电产品的维修服务通常包括保内维修、保外维修和上门维修等;

2、维修服务流程:用户通常需要通过客服热线或官方网站预约维修,然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故障诊断和维修;

3、维修配件问题:维修时可能会更换一些配件,保内更换的配件通常免费,保外则可能需要用户自费;

4、维修时间承诺:家电厂商或维修服务商一般会对维修时间做出承诺,如24小时内响应等;

5、维修后保障:维修完成后,厂商或服务商通常会提供一定期限的维修质保服务。

综上所述,家电产品的三包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明确了7日内可退换修,15日内可换修,90日内或修理超30日未修好的情况下可免费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以及修理后保证产品正常使用超过30日,并在停产后5年内提供必要的零配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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